个人简介
徐博翰,男,1990年生,山东菏泽人,17173天上人间专区讲师,兴海副教授。本科就读于南京大学软件学院,获工学学士学位;硕士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,获法律硕士学位;硕士就读于德国拜罗伊特大学,获法学硕士学位(LL. M.)。硕士毕业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奖学金资助,继续攻读博士学位,就读于德国帕绍大学,师从帕绍大学德国和欧洲私法、民事诉讼法和法学理论教席教授托马斯·里姆(Thomas Riehm),获法学博士学位(Dr. iuris)。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法学基础理论。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在维也纳大学法学院访学,研究内容为数字法学,合作导师为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欧洲法学会科研主任、奥地利科学院院务委员会主席文德浩(Christiane Wendehorst)。

著作情况
Die Wiedergutmachung psychischer Schäden Dritter im deutschen und chinesischen Recht – Eine rechtsvergleichende Untersuchung des Schockschadens und Hinterbliebenengelds, Dr. Kovac 2023.
《论违约方解除权的教义学构造》,《南大法学》2021年第1期。
《德国侵权法基本结构》,卡纳里斯著,徐博翰译,《中德私法研究》第21卷。
《中国民法典中的准合同: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》,[德]方旭天著,徐博翰译,《中德法学论坛》第18辑下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释义》(编写《民法典》第1164-1166条,第1173-1178条释义),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。